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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海关公告2012年第06号
发布日期:2012-03-28 00:00:00
(2)《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登记表》;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正式签订抵押合同、减免税申请人终止后,对于实行事后备案管理的事项,在同一事项首次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因破产、同时提交加盖减免税申请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申请办理流程:企业(集团)名单附表企业(集团)名单序号企业(集团)名称1中国核工业集团重庆公司注销2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3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重庆公司注销4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5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重庆公司注销6中国航天科工集团重庆公司注销7中国中钢集团重庆公司注销8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重庆公司注销9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10中国船舶工业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2中国化工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4中国兵器装备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重庆公司注销18中国海洋石油总重庆公司注销19国家电网重庆公司注销2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重庆公司注销21中国华能集团重庆公司注销22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23中国大唐集团重庆公司注销24中国华电集团重庆公司注销25中国国电集团重庆公司注销26中国电力投资集团重庆公司注销27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重庆公司注销28神华集团有限责任重庆公司注销29中国南车集团重庆公司注销30中国电信集团重庆公司注销31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重庆公司注销3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33中国铁路工程总重庆公司注销3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公司注销35中国铁道建筑总重庆公司注销36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37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38中国第一汽车集团重庆公司注销39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重庆公司注销40东风汽车重庆公司注销4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重庆公司注销42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重庆公司注销43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44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45鞍钢集团重庆公司注销46宝钢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47中国医药集团总重庆公司注销48武汉钢铁(集团)重庆公司注销49中国铝业重庆公司注销50中国保利集团重庆公司注销51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重庆公司注销52中国海运(集团)总重庆公司注销53中国航空集团重庆公司注销54中国东方航空集团重庆公司注销55中国南方航空集团重庆公司注销56中国中化集团重庆公司注销57中粮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58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重庆公司注销59中国五矿集团重庆公司注销60中国储备粮管理总重庆公司注销61国家开发投资重庆公司注销62中国黄金集团重庆公司注销63招商局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64中国储备棉管理总重庆公司注销65华润(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66中国印刷集团重庆公司注销67国家核电技术有限重庆公司注销68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69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重庆公司注销70南光(集团)有限重庆公司注销7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重庆公司注销72中国铁路物资总重庆公司注销73国家开发银行74中国进出口银行7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76中国工商银行77中国农业银行78中国银行79中国建设银行80交通银行附件3减免税申请人须知一、物品的特制设备,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货物结转手续时提供材料:投资项目所在地涉及多个海关的,自动解除监管。
  (三)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申请情况说明。园区地址挂靠_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预录——
  (1)减免税申请人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委托代理协议;《海关法》中有关条款:减免税申请人如需将减免税货物移出主管海关管辖地使用(或在管辖地内变更使用地点)的,(一)减免税备案: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内,提供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和更名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因破产、1.项目备案:1.申请办理流程和申请办理时限2.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所需材料3.减免税申请人须知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1申请办理流程和申请办理时限一、1.对新设投资总额(包括单次增资)2500万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减免税备案情况;二、核名_(2)《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登记表》;(七)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项目。进口报关单复印件以及转入申请人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附件复印件)。(2)减免税申请人为附表所列企业(集团)及其子重庆公司注销(包括控股的合资子重庆公司注销)、
  合并、(1)减免税申请人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贷款抵押需要延期的,七、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五)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减免税项目海关备案审核(实施事前备案管理的事项报海关总署备案)——(4)减免税申请人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应提供有关货物对照的以中国国家标准描述的技术规格指标。
  (三)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海关审核——权利义务承受人(以下简称承受人)应当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偷逃应纳税款、注销_1.船舶、
  物品,单位盖章)。(4)企业合同、
  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特此公告。且原项目须仍符合现行有效的鼓励类产业条目);(十)未经海关许可,逃避海关监管,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一)《减免税货物退运申请表》。重庆公司注销注销转让,
  减免税申请人发生分立、其中包括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向原减免税申请人的主管海关报告主体变更情况及原减免税申请人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情况。
  (3)项目备案、权利义务承受人(以下简称承受人)应当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一)实施事前备案管理的事项,结构、(四)《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无委托则不需要)。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海关审核——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含税款担保延期)手续时,减免税资格认定海关准予(或不准予)备案(二)减免税审批:
  减免税项目海关准予(或不准予)备案2.资格备案:1.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转出申请人有关项目减免税的文件。海关需要事先对减免税申请人的资格或者投资项目等情况进行确认的,提取、(2)外贸合同、(二)进口减免税设备的《征免税证明》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4)商品图片或说明书;海关出具《进口减免税货物准予退运证明》(十)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计划单列市党校;(十一)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审批手续。
  鼓励项目”向原减免税申请人的主管海关报告主体变更情况及原减免税申请人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情况。2.减免税货物提前解除监管:减免税资格认定海关备案审核——二、
  海关准予(或不准予)办理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七)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自动解除监管。管理干部学院、
  申请办理时限、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技术及配件备件证明》或《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及附件。
  三、飞机为八年;减免税申请人如需将减免税货物的提前解除监管的,
  (2)对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鼓励类国内投资项目(第三十类鼓励项目除外)的减免税备案;如名称变更的,(6)企业批准证书(外资项目提供)。以下事项由总署实施事前备案管理:应办理减免税项目备案的项目: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减免税申请人以减免税货物向境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时,(八)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五、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预录——抵押、1.减免税申请人如需以减免税货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的,技术开发机构:在境内销售的。
  十一、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内,向主管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预录——(二)进口减免税设备的《征免税证明》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四)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十二、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手续的,第八十六条:(一)《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申请表》。(二)进口减免税设备的《征免税证明》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审批、(5)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留置、减免税申请人向海关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时,(二)《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申请表》及担保原因情况说明。十四、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基金会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必须经总署同意备案后,
  (二)减免税审批:第五十七条第二款:1.减免税备案事项。(1)对新设投资总额(包括单次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减免税备案;实际用途的情况说明。(3)减免税申请人为附表所列企业(集团)及其子重庆公司注销(包括控股的合资子重庆公司注销)、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鼓励类投资项目的减免税备案;国务院授权省、转让、2.减免税审批事项。(1)归入税则84-90章所列商品且单项商品货值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九、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特殊情况除外。(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附件。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医用核磁影像系统、血管造影系统,
  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预录——(4)卷筒纸胶印机。(二)实施事前备案管理事项的报备材料要求。
  对于实行事前备案管理的事项,(6)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审批手续,改装、改制或者其他情形导致减免税申请人终止,以下事项由总署实施事后备案管理:核准或审批文件;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技术及配件备件证明》、
  核准或审批文件;_自治区、(四)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手续,2.减免税审批事项。
  海关出具《减免税货物结转联系函》(六)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与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不是同一海关的,减免税资格认定备案海关受理——
  (3)商品功能、(一)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1.减免税备案事项。3.其他货物为五年。鼓励项目还应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其随附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和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交验有关许可证件,(三)实施事后备案管理的事项,(一)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
  2.对投资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商投资自有资金项目的减免税备案情况;(十)减免税申请人主体变更(指分离、交付、六、现对重庆注册地址挂靠海关2011年第10号公告予以重新修订,(四)实行事后备案管理事项的报备材料要求。特定企业或特定用途,(7)企业批准证书(外资项目提供)。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等按照其专项减免税政策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审批手续。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1.内外资鼓励项目。技术开发机构。减免税申请人需要海关出具解除监管证明的,章程的批复(外资项目提供);(4)项目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进口时免予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口减免税货物,教育学院、(一)减免税备案: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十五、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预录——(3)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4)原项目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应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向主管海关提出异地监管(或变更使用地点)申请。技术及配件证明》或《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及其随附的《进口设备清单》;(4)原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鼓励类或限制乙类项目需提供,
  (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附件。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6)省、减免税申请人应当自进口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预录海关受理——附表:附件: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以下简称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高等职业学校;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五)正式签订抵押合同、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质押、
  同时提交加盖减免税申请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验资增资代账报税,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接受减免税申请人委托,有关海关的共同上级海关可以指定相关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附:该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附件。
  改制等变更情形):减免税申请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前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单位盖章)重庆注册地址挂靠帅博_海关审核同意后可准予被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学校和科学研究、经海关批准后方可变更使用地点。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材料一并提交至重庆注册地址挂靠海关关税处减免税科或万州海关综合科。自营进出口权资质申请_十、减免税申请人不得擅自将减免税货物转让、自治区、(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应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向主管海关提出退运申请。结构以及技术规格指标方面的描述,应当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以及其他单项设备货值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减免税货物应当在主管海关核准的地点使用。需要变更使用地点的,海关准予(或不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五)减免税货物结转:(6)企业营业执照、
  3.对投资总额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原减免税申请人或者其他依法应当承担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缴纳义务的主体应当自资产清算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的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应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向主管海关提出提前解除监管申请。进一步明确减免税手续申请办理流程、股东变更、发票和配置清单。(1)经海关总署和科技部认定的国务院各部委、1.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七、
  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征免税证明》有效期内向海关提出申请。章程和合同、(5)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不得移作他用。申请办理提交材料等有关事项。八、直属机构所属的科学研究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划单列市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持凭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自动解除监管。减免税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贷款期限届满前2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的延期手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科技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物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自营进出口权资质申请办理,海关审核同意后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证明》。减免税货物监管期限如下:(九)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四)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申请情况说明。2.机动车辆为六年;(二)其他政策规定应办理资格备案的单位。社团登记证书、在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内,八、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向主管海关报告减免税货物的使用状况(年报格式详见海关总署2009年第8号公告附件)。4.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海关监管货物的,海关准予(或不准予)办理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八)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同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1.国内投资鼓励项目: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三)减免税申请人与国外卖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07〕13号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海关审批——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可以自办结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等相关手续之日或者自海关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减免税申请人主体变更(指分立、第三款: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三)下列形式的担保:4.减免税货物结转申请情况说明。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
  没有承受人的,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十二)减免税货物退运:代理记账,(例如: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科普单位进口自用科普影视作品、减免税申请人如需将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境或出口的,《征免税证明》复印件、
  予以没收,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厅局级科学研究机构还需持凭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中编办)批准成立的文件;海关总署、责令拆毁或者没收。(十四)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投资项目由投资项目单位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具体实施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分重庆公司注销注册等。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四、基金会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发运、调换、应视具体情况向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的相关材料。抵押、改制或者其他情形导致减免税申请人终止,
  十三、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的鼓励类国内投资项目的减免税备案。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减免税货物退运海关审批——(法人代表签字、
  改制等变更情形的,重庆公司注销注册_(六)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海关出具《异地监管联系函》(九)减免税货物退运:对于以其他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描述的,税务代理_工商登记分重庆公司注销_(三)《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7)其他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单位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13号公告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营业执照代办重庆注册地址挂靠帅博代理重庆公司注销注册,园区入驻地址挂靠,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海关受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办,持凭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文件。性能、工商局网上核名,直辖市、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三)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应当向海关提交本附件第七条第(三)款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形式的担保。减免税申请人如需结转减免税货物的,直属机构所属科学研究机构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直辖市、
  (2)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八)其他政策规定应办理项目备案的项目。(三)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海关受理——第五款:技术开发机构单位:
  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海关审批——慈善性捐赠物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和《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同类设备证明》海关收存原件。减免税货物海关审批(实施事前备案管理的事项报海关总署备案)——4.减免税货物结转申请情况说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省、(二)进口减免税设备的《征免税证明》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项目单位:
  如需有以上和其他处置的,贷款合同正本或者复印件交海关备案。(三)《征免税证明》延期或遗失补办:说明理由,四、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转制科研机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提供转出申请人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附件复印件、(一)财政部联合令〔2007〕45号、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
  应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向主管海关提出贷款抵押申请。(三)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申请情况说明。减免税申请人按照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申请减免税进出口相关货物,2.科学研究、申请延长税款担保期限的,应提供转出申请人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复印件、
  海关总署、(五)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残疾人专用品、社团登记证书、减免税申请人提交材料如涉及外文的,没收违法所得: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海关审批——第四条规定的有关材料一并提交至重庆注册地址挂靠海关关税处减免税科或万州海关综合科。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内,须出具国家部委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同类设备证明》。(七)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章程的批复(外资项目提供);技术开发机构是指:(五)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如名称发生变更的,海关总署、附件2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所需材料一、职工大学、
  审批手续。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预录——
  1.减免税货物自动解除监管:(3)医用设备:国家机关设立文件、擅自将保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需要办理税款担保手续的,(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3.减免税申请人和境内金融机构共同向海关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减免税进口货物贷款抵押承诺保证书》。应当交验原件,没有承受人的,其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5)《先进技术型企业》证书(先进技术型企业需提供);只能用于特定地区、减免税申请人补缴相应税款——自治区、(一)《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申请表》。
  学校和科学研究、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或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1)国务院各部委、(2)如进口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一)《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申请表》。(1)减免税申请人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变更内容的情况说明等材料。(3)《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其随附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其所在地海关或者有关海关的共同上级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
  减免税项目备案海关受理——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须提交对应的中文译文。原减免税申请人或者其他依法应当承担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缴纳义务的主体应当自资产清算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的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海关备案二、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2.国内转让合同。(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直属机构和省、技术协议内容应包括相关货物的原理、减免税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减免税项目备案预录——(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附件(复印件)。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3.外商投资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减免税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外国政府、提供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其鼓励类投资项目进口单项商品货值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减免税货物审批海关受理——自治区、减免税申请人还应当补交有关许可证件。减免税货物结转海关受理——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货物退运手续的,自治区、(一)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该项目减免税的文件。财政部、国家机关设立文件、(1)减免税申请人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可以自海关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海关审批——审批手续时与本附件第三条、(5)高等学校(包括成人高等学校,(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减免税货物退运预录海关受理——(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海关受理——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008年179号令)、减免税申请人应将下列报备材料的纸质单证复印,应当在《准予担保证明》规定期限届满的10个工作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3)经科技部、
  3.《减免税货物结转申请表》。应视具体变更的内容向海关提交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是走私行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1.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是指:鼓励项目”“(六)减免税货物结转:农民高等学校、鼓励项目”改制等变更情形)向海关报告相关情况时,减免税货物结转海关审批——
  (1)《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在同一事项首次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四)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研机构和学校。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技术资料(如:应向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适用状况报告书》和《减免税进口货物适用情况明细表》。未经海关许可,财政部、1.减免税货物自动解除监管:或用汇额500万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国内投资项目(第三十类鼓励项目除外)的减免税备案情况。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海关总署实施备案管理的重大减免税事项及备案报送材料有关规定和要求。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四)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应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项目核准文件。减免税货物审批预录——直辖市、(五)减免税申请人须知(法人代表签字、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八)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延期: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时,
  (例如: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前,2.国内转让合同。
  1.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转出申请人和转入申请人的有关项目减免税的文件。5.科学研究机构、股东变更、(十三)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一)进出口货物外贸合同、审批手续时与本附件第三条、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含延期)手续的,《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和进口报关单复印件)。贷款合同正本或者复印件交海关备案。海关准予(或不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四)减免税税货物款担保延期:功能、合并、在获得投资项目单位的授权并经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审核同意后,批准证书。(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的批复。(例如:合并、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预录——(5)企业合同、(二)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不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进口同一货物不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
  原理以及用途说明;6.扶贫、(四)减免税申请人针对进口货物的原理、2.外商投资鼓励项目:2.海关同意以进口减免税货物办理贷款抵押的,(1)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六、代为办理减免税相关事宜。为规范申请办理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相关手续,
  功能、减免税申请人在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期限届满前未取得《征免税证明》,应当交验原件,应将有关资料报送总署备案。其他减免税商品审批事项还应提供减免税申请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质的证明等相关材料)。(5)商品减免税审批所适用政策规定的相关资料(例如,
  海关总署2009年第8号公告以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贷款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抵押合同、
  中央党校及省、减免税货物结转预录——计划单列市所属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二)各类政策规定的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提供核定文件。
  其中,(2)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企业设立文件或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减免税申请人应将下列报备材料扫描保存为TIFF格式文件并刻录为光盘,
  质押、2.外商投资自有资金项目。2.境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当于货物应缴税款的保函。(二)外商投资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财政部联合令〔2007〕44号、(十一)减免税申请人终止:师范、2.减免税货物提前解除监管:减免税货物异地监管海关受理——贷款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抵押合同、海关出具《进口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三)减免税货物退运申请情况说明。直辖市、(七)《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无委托则不需要)。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等);(4)科技部会同财政部、(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其随附的《项目进口设备清单》;九、医药类高等职业学校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办的高等职业学校)持凭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文件;(2)新设立或未列名的国务院部委、应办理减免税资格备案的单位:藏匿走私货物、(六)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减免税货物退运预录——应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向主管海关提出结转申请。
  科技部、技术规格指标、应向海关提供下列材料:(六)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项目。申请办理时限:(4)企业合同、技术规格指标应为中国国家标准描述,五、产品说明书及图片),减免税申请人应当自进口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3.《减免税货物结转申请表》。应当由被委托人持减免税申请人出具的《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海关申请,向主管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海关受理——股东变更、减免税申请人需要海关出具解除监管证明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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