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日,重庆海关隶属江北机场海关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海关监管区自美国进境申报品名为背带的国际航空快件(快件单号:900092269073)内查获一具枪支零部件。该物品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进出境物品,该快件当事人无法查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请有关当事人于2015年9月29日之前到江北机场海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江北机场海关将对该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