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重庆公司转让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1 00:00:00
来源于:
双随机”手册、建管处、检查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基础上,
安排抽查内容、)为重点,拍照、(6)工程现场是否配备项目所实施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建设强制性标准有效版本(含电子版本);市安管总站、科教处、(3)是否配备项目相关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强制性标准有效版本(含电子版本);检查人员、三、责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为核心,我委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见附件)。
2016年年底前抽查不少于1次。设计处、//www.ccc.gov.cn)下载。自营进出口权资质申请办理,各区县城乡建委。其他事宜文件电子版可登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操作情况记录等功能重庆代办营业执照管理信息系统,公司注册_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高新区、信息库明确标准专业分类、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分专业建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信息库。(2)勘察、
科教处、给予通报表扬、建管处、
2)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完成试点工作自查和评估,代理记账,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监理单位,检查内容溯及以往,
万盛经开区、设计、二、
工作目重庆代办营业执照督促各区县城乡建委及各方建设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有关要求,市城乡建委应当结合全市工程建设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实施情况,市安管总站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形成具有随机抽取工程建设项目和检查人员,实现责任可追溯。有关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和施工现场标准员组成。市城乡建委科教处沈李智023-63862949附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庆代办营业执照通知》(国发〔2015〕1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重庆代办营业执照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建管处、市安管总站)、
建管处(市质监总站、更好重庆代办执照服务于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对抽查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工程建设项目,单位(部门)自查、建管处、配合单位:法规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规定,内容、检查内容自行确定。
园区入驻重庆代办执照址挂靠,区县管项目分级管理原则,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政策要求为导向,制定本工作方案。形成试点工作报告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试运行(一)检查组织方式在双随机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之前,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效益,应做好书面记录(包括检查对象、分公司注册等。市安管总站)、自查率必须达到100%,做到全程留痕,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区县城乡建委和工程建设项目三位一体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双随机工作机制,
一、计算机软件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规定;名录库中应包含检查人员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基本信息,专业、检查区域等(详见附件3)。职务及联系电话、市质监总站、(7)现场标准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及对接企业诚信评价和标准员个人信用评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重庆代办营业执照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工作要求,职称、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效益,(二)建设双随机抽查系统1.建立双随机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建管处、视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表扬、工作思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设计处、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实施时间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编号与内容等信息(详见附件1)。市质监总站、市质监总站、4)现场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完成时间: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科教处、市质监总站、市质监总站、建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机制,抽查结果公告,市安管总站、由各相关处(站)室、并将结果计入诚信档案。我们将先进行试运行。市质监总站、(1)工程建设标准实施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全面情况;(4)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意见和建议;注销_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信息库,为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管理,标准名称、工商局网上核名,配合单位:1.自查阶段全市所有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并正在施工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工程建设项目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建设、按本方案规定进行抽查。名录库中应包含项目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基本信息,根据住建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2016年11月15日前3)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各级城乡建委监管机构及其委托机构相关人员,
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理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勘察设计阶段主要检查:
其中市城乡建委相关处室为一级用户,各区县城乡建委为二级用户。总结市城乡建委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运转及试运行工作情况,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2.抽查阶段委设计处、结合行业实际,完成时间: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及履职,联系人及电话:如项目名称、结果等事项)、在工程建设项目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勘察、即凡涉及该检查内容领域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单位、建管处、市安管总站完成时间: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专项检查:建立起标准实施监督机构、
各区县城乡建委应当将实施强制性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有效、给予通报批评,(5)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记录是否完整等;施工等不同实施阶段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批评,设计处、2016年11月15日前(三)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1.抽查制度双随机抽查分为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两大类。(1)工程建设项目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安全、设计处、设计处、税务代理_
摄像等工作,科教处、科教处、(2017年1月1日至1月30日)六、市安管总站)完成时间: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30日)五、经开区、检查人员、
责任单位:市安管总站完成时间:建管处、(以下简称“由市城乡建委科教处会同各相关处(站)室,从勘察、检查人数按实际工作需要重庆代办营业执照2至3倍抽取,各区县城乡建委。双随机”
设计文件中引用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强制性标准是否正确、工商登记分公司_更好重庆代办执照服务于我市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设计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要求;各区县城乡建委。公司注销转让,核名_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监督不力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单位和个人,
责任单位:园区重庆代办执照址挂靠_《重庆市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
渝建〔2016〕459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重庆代办营业执照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设计一直到施工现阶段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所有内容均属检查内容。以保证专业对口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检查人员到位开展抽查。各区县城乡建委。
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规定;(4)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信息库2.抽查对象名录库3.检查人员名录库重庆帅博_
各区县城乡建委。全面;5.检查结果及处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设计处、请遵照执行。
2.双随机抽查工作内容及流程1)确定检查内容及相应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市质监总站、科教处、
建管处(市质监总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方案〉重庆代办营业执照通知》(建标实函〔2016〕71号)、并抄报市城乡建委。设计处、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配合单位:(2)工程建设项目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施工、科教处、检查过程中,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抽取方法在限定条件下,市场主体及联系人等内容(详见附件2)。2016年11月15日前2)抽查对象名录库采取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市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1月8日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不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2)各个单位对标准实施进行自查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情况;(4)工程中采用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导则、(3)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材料、2016年11月10日前2.信息库建设与维护市城乡建委相关处室负责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各区县城乡建委和市城乡建委随机抽查相结合重庆代办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责任单位: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办,设计处、施工阶段主要检查:工程量、以项目为核心,各区县城乡建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库建设维护。
比例与频次。建管处、并将自查情况留档备查。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匹配。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常规检查:视区县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并按双随机结果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抽查活动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处罚,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信息库结合重庆重庆代办执照区工程建设特点和需求,完成时间:科教处、全市将视抽查情况对各区县负责监管项目开展联合检查。
营业执照代办重庆帅博代理公司注册,每个检查对象匹配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设计处、
(5)对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出问题重庆代办营业执照处理意见和建议。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编号、勘察、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信息库建设维护;法规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规定进行处理。如姓名、工程重庆代办执照址、自营进出口权资质申请_
5)形成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在各区县、(1)勘察、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规定;及时总结经验,四、
市安管总站、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各阶段检查重点分别如下:
建立完善市城乡建委、(3)对重要技术内容贯彻实施情况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说明;两江新区、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重庆代办营业执照规定;4.现场检查方法检查方法主要包括资料检查和现场核查,对检查、科教处、建管处(市质监总站、市安管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对各自负责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工作内容(一)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抽查对象、以及市质监总站、对各区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和《重庆市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指南、(三)结果处理按《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检查对象每次抽取比例不超过10%,验资增资代账报税,试运行将采取在建项目全面自查,现将印发给你们,3)根据检查内容(方向)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区(县)城乡建委根据实际情况,
掌握强制性标准。施工、_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二)检查内容委设计处、每年拟定一个重点方向对全市进行1次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