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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2007年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年检年度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中税协的团体会员、执业会员及非执业会员。
三、年检内容
1、团体会员的年检内容
(1)执业情况。会员是否遵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依法诚信执业;
(2)劳动用工情况。会员是否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3)会费交纳情况。会员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
(4)会籍情况。会员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团体会员分支机构的年检工作由其所在地地方税协负责。年检工作内容及程序参照团体会员。分支机构在报送年检材料时,可不提交团体会员证。
2、执业会员的年检内容
(1)执业情况。会员是否遵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诚信执业;
(2)后续教育情况。会员是否按《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后续教育任务;
(3)会费交纳情况。会员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
(4)会籍情况。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调转手续。
3、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内容
(1)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会员是否遵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后续教育情况。会员是否按《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后续教育任务;
(3)会费交纳情况。会员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
(4)会籍情况。会员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调转手续。
四、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限期整改”、“注销会员资格”三种。
1、年检实施单位如确认会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及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行为,予以通过年检,在其会员证“年度检验记录”页填写“年检合格”,并加盖年检实施单位公章。
2、年检实施单位如确认会员有违反有关管理办法、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行为,但尚可给予整改机会,在其会员证“年度检验记录”页填写“限期整改”,视其整改效果再做结论。
3、年检实施单位如认为会员已不具备会员资格,应制作报告书,经提请省级税协惩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其会员证“年度检验记录”页填写“注销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提请行政机关注销其执业资格。
4、凡未通过行政机关年度检查的会员,协会年检均不予通过,视其整改情况再做结论;凡被行政机关注销执业资格的会员,由其所在地方税协注销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
凡未参加本年度年检的团体会员、执业会员,视同未通过年检,由其所在地方税协注销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提请行政机关注销其执业资格。非执业会员如有特殊困难,可向所在地方税协申请于次年一并年检。
五、工作安排
中税协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年度检查工作,地方税协负责年检工作的具体实施。
1、3月1日至3月31日,地方税协布置本地区年检工作;
2、4月1日至4月30日,会员按地方税协的年检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填写年检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方税协;
3、5月1日至5月31日,地方税协完成对会员年检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会员的检查工作;
4、6月30日前,地方税协完成年检工作总结,填写《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汇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检查结果,上报中税协备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年检结果。中税协根据各地年检开展情况将组织重点抽查,并对年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各地方税协要与税务行政机关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年检工作。为了减轻会员负担,不对同一会员作重复检查,地方税协可以协商以秘书处和省级管理中心的名义联合发文布置年检工作,后期也可联合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安排部署。工作中要抓紧、抓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工作效果。年检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2、年检工作中,要本着“会员自检为主,协会检查为辅;帮助教育为主,惩戒处理为辅”的原则,通过组织会员填写年检申报材料,促进其自查自改,通过组织检查,加强年检工作力度,督促未能进行自查自改的会员进行整改;同时,对拒不接受行业自律管理的机构和个人,要视情节会同行政机关给予严肃处理。
年度检查是各级税协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保证注税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地方税协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谨负责的工作精神把这项工作完成好。在工作中有什么困难与问题,望及时告知我们。
联系人:佟钧
联系电话:010-63543745(兼传真)、63410056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