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重庆开公司股息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8-11-09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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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所得,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_股息、代理记账,
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利息、园重庆分公司注册入驻地址挂靠,股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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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